日前,習近平總書記對中央企業工作作出重要指示,強調要持續優化國有經濟布局,切實增強核心功能、提升核心競爭力。這既是對國有經濟功能定位的再校準,也是對發展方式和增長邏輯的深刻重塑。
持續優化國有經濟布局不是局部調整或短期應對,而是一項牽動功能定位、發展方式和治理體系的系統性工程。基于對國企改革實踐和發展階段特征的系統把握,有必要提煉一組兼具政治方向性、發展規律性和現實可操作性的原則,為布局優化提供一致的判斷標準和行動框架。
第一,堅持核心功能導向,推動國有經濟發展邏輯由“規模和比重優先”向“功能和價值優先”轉變。國有經濟不以覆蓋面廣、資產規模大為目標,而以在關鍵領域、關鍵環節、關鍵時刻更好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、發揮戰略支撐和兜底保障作用為根本取向,真正實現“做強做優做關鍵”。
第二,堅持戰略思維統領,避免“就企業論企業、就項目論項目”,更加注重體系安全和系統穩定。在關鍵資源、關鍵產業和關鍵基礎設施領域形成可持續支撐能力,通過跨行業、跨區域、跨主體協同,推動國有資本配置由分散化、碎片化向體系化、協同化轉變。
第三,堅持科技創新驅動,把原始創新和關鍵核心技術突破作為國有企業的重要使命。通過完善從技術攻關到中試驗證、成果轉化的完整鏈條,引導國有資本更多投向創新基礎能力和共性平臺建設,推動布局優化從“資產配置”向“能力配置”升級,更好支撐新質生產力發展。
第四,堅持產業思維落地,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。通過專業化整合減少同質化競爭和重復布局,推動國有企業在細分領域形成專業優勢;通過價值鏈提升,引導資本向技術含量高、附加值高的環節集中;通過產業鏈重塑,增強對關鍵環節和核心節點的控制力,以產業結構優化帶動整體發展質量和效益提升。
第五,堅持分類監管和資本有進有退,進一步深化改革、著力解決制約企業發展的深層次問題。通過明確不同類型企業的功能定位和責任邊界,實施差異化授權、監管和考核,避免“一刀切”管理方式對布局調整形成掣肘;健全規范透明的資本退出機制和風險兜底安排,推動低效無效資產有序出清,使有限的國有資本能夠動態流向更具戰略意義和發展潛力的領域。
第六,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,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,健全公司治理結構。通過深化出資人職能轉變,推動監管方式從“管企業”向“管資本、管功能”轉型,增強企業經營自主權和活力;把統籌發展和安全的要求嵌入公司治理和資本配置全過程,協同推進綠色低碳轉型、數字化建設和風險防控,使國有經濟在市場化、法治化軌道上實現高質量發展。(作者:中國浦東干部學院教授 陳元志)